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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1 阅读次数:3047
按照《高级技工学校办学标准》中对专业教师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文件精神,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业务技能,更好地对接和服务企业,打造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在教务科(教研室)的精心组织下,7月中旬电工电子和机械教研室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本次下厂实践活动在相关校企合作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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