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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8 阅读次数:1093
关于开展揭阳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
2022 年度第二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申报人员: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乡村工匠”人才工程高质量发展,让烹饪专业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烹饪专业类别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将开展揭阳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2022 年度第二次评审工作。现就开展揭阳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2022年度第二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揭阳市烹饪经济组织内,在当地从事烹饪工作,熟练掌握烹饪技术技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申报。
二、受理评审专业范围及层级
(一) 受理评审专业范围
烹饪技能技艺类,含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点心制作,潮式、客家、广府风味菜烹饪、食疗养生等方向。
(二)评审专业层级
评审专业职称层级包括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和中级(工程师)。
三、申报条件
执行我市202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揭阳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87号)及2022年修订的《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中烹饪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在“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http: //yzb. joinken.cn/xcgj)可以查询下载)。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省、市的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相关申报材料。
(二)职称申报材料审核
具有用人单位的申报人,须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专利、获奖参赛、合同等)原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签名;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需报所属村委会、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等审核并签名。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需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按原渠道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受理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公示→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审核→评委会受理→专家评审→公示→人社审核、发证。
各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流程逐级申报,如缺少相关环节,评委会将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系统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
(三)职称申报咨询
揭阳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揭阳技师学院。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炮台镇南潮路口
联 系 人:王宇煌
联系电话:18098105859
六、收费情况
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揭阳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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